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工业项目准入用地出让及审批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工业项目准入、用地出让及审批工作流程》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工业项目准入、用地出让及审批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工业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性,规范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批程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办事效率,促进我县各项审批流程协调到位,现就我县工业项目准入、用地出让、审批流程等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坚持公开、公平、透明、规范的原则,严格把关,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加快项目推进,规范工业用地出让、审批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提高工业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性,成立县工业投资决策协调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经贸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环保局、监察局、工商局、电力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贸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业投资决策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召集相关协调会议。
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协调组织机构采用AB角色制,领导小组成员为A角,相关部门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B角,召开决策协调会议,一般由A角参加,A角不在时可委托B角参加,AB角都不到会时,决策协调会议视同该部门同意该项目落地。
为规范我县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行为,建立公开、公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成立由县府办、经贸局、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环保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的县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局。
三、主要工作流程
(一)工业项目前期工作
由经贸局开展对外招商引资工作,与企业达成初步的投资意向,签订项目投资意向书等。
(二)工业投资项目准入决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