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京政办发〔2011〕5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本市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公共财政体系的初步确立,社会公众
对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绩效管理日益关注。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它要求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从根本上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部门责任意识,建设“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有效举措,对提高政府理财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科学化管理为前提,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建立健全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制度,强化各部门支出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管作用,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一是要整体设计。密切结合各区县、各部门实际,科学制定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整体工作思路,搭建预算绩效管理框架体系;二是要稳步推进。在选择部分单位、部分项目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地稳步推进相关工作;三是要便于操作。要建立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简便易行、规范高效。
(三)总体目标。按照加强政府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改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十二五”期间,市级各部门要逐步实行比较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
三、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框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