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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全市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全市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1〕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物价局、商务局、农委、供销总社提出的《关于推进全市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关于推进全市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实施意见
(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供销总社 2011年9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物价局、省农委、省供销合作社《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平价店(直销店)发展的意见》(苏价农〔2011〕171号)、《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意见》(苏价农〔2011〕205号)和《市政府关于切实稳定消费价格保障群众生活的通知》(通政发〔2010〕90号)精神,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长效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现就推进平价商店(直销店,下同)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短期措施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实行价格优惠与加强价格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以保供基地为依托,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为主要形式,以价格调节基金为支撑,以契约方式约定相关方的责、权、利为手段,以两级考核、分步推进为主要方法,加快平价商店建设步伐,建立完善稳定“菜篮子”价格的长效机制。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到2011年底,崇川区、港闸区、市开发区建立平价商店不少于15家,各县(市)和通州区建立平价商店不少于2家。力争到2015年底前,基本形成一定规模的城市社区平价商店网络,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平价商店准入、扶持、运营和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平价商店在稳定农产品价格中的积极作用。

  (二)基本形式

  1.选择在消费群体集中的社区建立平价商店。

  2.依托大型超市建立农产品平价直销区(惠民蔬菜直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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