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1〕1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南通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
(2011-2015年)
猪肉是我国绝大多数居民的主要肉品来源,生猪屠宰是我国实行严格市场准入的行业之一,承担着满足居民猪肉消费需求、保障肉品卫生和质量安全的社会责任。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市场,促进生猪屠宰行业健康发展,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根据《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商务部《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年)》和《江苏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2010~2015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布局、减控总量、升级改造、规范经营为着力点,推动屠宰行业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定点屠宰企业的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和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猪肉产品卫生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对规模化养殖的带动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优质肉品的消费需求。
二、规划原则
按照
商务部《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年)》和《江苏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2010~2015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以下原则:
(一)科学规划,优化布局。结合城市规划,综合考虑当地和周边地区生猪养殖规模、屠宰加工配送能力、市场消费能力、交通状况以及资源环境承载力、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等多种因素,压缩过剩屠宰产能,推动兼并重组,促进城乡、产区销区的合理布局,遏制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