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国家船舶出口基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国家船舶出口基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1〕1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国家船舶出口基地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国家船舶出口基地的建设,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转变船舶出口发展方式,提升国际竞争力,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国家船舶出口基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国华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组长:徐 辉 副市长

  沈振新 副市长

  成 员:薛 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宗剑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蔡惠忠 市发改委主任

  杨 扬 市经信委主任

  朱千波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施建中 市财政局局长

  江 航 市人社局局长

  黄 玲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陆伯新 市环保局局长

  马啸平 市规划局局长

  刘新华 市水利局局长

  羌 毅 市商务局副局长、口岸委主任

  毛卫华 市统计局局长

  李吉平 市港口管理局局长

  凌曙明 南通国税局局长

  黄林华 南通地税局局长

  姚 军 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行长

  陶建明 南通海关关长

  周竹山 南通海事局局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