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价灾情,预测险情;
(3)扩大范围调查区内地质灾害隐患;
(4)研究提出抢险救灾技术咨询方案;
(5)研究向地方政府提出技术咨询建议;
(6)做出地质灾害责任认定;
(7)架设远程通讯设备,实施远程会商;
(8)总结应急工作,提交总结报告,整理资料、归档
以上是基本处置工作内容,应急工作组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响应级别不同,商事发地政府视情况增加或减少具体工作内容。
(三)应急响应保障
1.人员调配
一般工作人员分现场工作人员和后方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由调查处置、信息传输和专用设备操作等方面人员组成,具体工作时与自治区级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联合组队;后方工作人员由信息、通讯、设备和后勤等方面人员组成,工作重点是为现场工作组提供保障。
专家组由地质环境处根据应急响应等级、灾情险情特征和事发地实际,按照“属地为主、就近优先”的原则,主要从驻事发地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中遴选指派。
2.装备配置
总站做好应急装备配备与保障工作,定期进行检测与维修,行前做好装备安全性、可用性检查和精度校准;应急结束后做好装备清查和登记入库工作。应急响应前,后方工作装备配置尽可能全面。应急出发前先与事发地市、县级应急机构沟通协调,根据需要确定远程携带的具体设备,并做好备份工作。应急工作装备配置应依据应急响应级别和应急工作需求,酌情而定。
(1)调查监测装备
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
电子罗盘、地质锤、放大镜、望远镜
手持GPS、激光测距仪
三维激光扫描仪
(2)通讯装备
远程视频会商系统
卫星电话
对讲机
(3)相关软件
专业制图及影像处理(遥感)软件
快速模拟演示软件
智能方案系统软件
地质工程设计软件
(4)车辆
车载发电机
车载应急系统
(5)劳动保护及其他
帐篷、野外工作服装
医药和劳保用品
野外作业安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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