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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服务质量情况。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刁难群众、态度恶劣、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有效落实。

  (四)廉洁自律情况。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实责任制,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问题。

  (五)制度建设情况。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

  四、组织领导

  厅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国生

  副组长:罗卫国 李建一

  成 员:江福秀 祝林林 黄位斌 钟德超 邓良德 李春荣 左旭阳 耿桂芬 黄国儒 黎修旦 陆景宇 韦胜光 汪 海 杨小光 刘 斌 李清洋 吴允绍 赖昌方 王金华 侯国广 覃瑞林 杨如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罗卫国【兼】

  副主任:祝林林 李清洋  于 刚 吴允绍

  成 员:黄志彪  欧思慧 冯其文

  办公室设在厅纪检组、监察室,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日常工作。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五、评议方法和步骤

  (一)评议方法

  由自治区纠风办统一部署,区、市、县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面向社会,群众参与。厅制定全系统具体评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市、县国土局根据区厅统一部署,会同所在市、县纠风部门组织开展评议工作。厅对各市、各市对各县评议工作负监督、检查、指导责任。

  (二)评议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2010年7月开始,11月底结束。具体分以下五个步骤:

  1.动员部署(7月)。各单位要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政策文件,领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出贯彻要求,研究工作措施。各市、县国土局要根据厅《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动员,广泛宣传。要加强思想教育,使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地投入到评议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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