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国土资发〔2010〕37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落实中的相关问题,请联系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冯其文 电话:0771-5388136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国土资源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纠风办关于印发〈在教育 人社 民政 国土 工商等系统统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纠办字〔2010〕5号)精神,结合国土资源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通过动员全区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议活动,推动我区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使国土资源系统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政风行风进一步转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广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环境。
二、评议范围
本次评议的范围为区、市、县(区)三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三、评议内容
按照自治区纠风办《通知》要求,结合国土资源系统实际,此次评议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信息公开情况。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矿业权审批、土地征收、建设用地预审等行政审批过程中,全部按要求公开审批项目的审批结果、法律依据、程序、权限、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
(二)依法办事情况。在行政执法中,做到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照章办事。没有粗暴执法、“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