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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南宁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加分事项

分值

自评分

考核分

考核方法

备 注

八、激励指标(9分)

(十五)创新依法行政推进工作

51、建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网页或专栏

政府法制机构在本级政府网站上建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网页或专栏的,加0.5分。
  部门在本部门网站上建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专栏的,加0.5分。

9

  

查看网站。

 

52、法律文书、案卷质量得到上级机关总结表彰

案卷评查被评为全市十佳案件的,加0.5分。

  

查阅表彰文件。

 

53、创新工作得到上级机关总结推广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得到上级机关总结推广的,加0.5分。

  

查看总结推广有关文件、材料。

 

政府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与测试制度的,加0.5分。

   

(十六)依法行政工作被评上全国先进

54、评上先进

依法行政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的,加2分。

  

查看表彰文件、证书。

 

被自治区评为先进的,加1分。

 

 

 

(十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55、出庭应诉

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的,加1分。

    

查看出庭记录,征询法院意见。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加分事项

分值

自评分

考核分

考核方法

 

八、激励指标(9分)

(十八)依法行政推进工作被作为先进典型宣传报道

56、树立典型

被中央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加2分。

9

  

查看宣传报道文章复印件、视听资料。

 

被自治区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加1分。

   

总分

 

 

 

 

 

 

 

 


  备注:1.加分后,考核所得总分不超过100分。
  2.二级指标中每小项扣分之和不能超过二级指标总分值。
  3.考核数据统计时间从2011年1月1日起到2011年10月1日止。
  4.激励指标中,属同一加分事项的,只取最高分加分。
  5.自评分一栏只填扣分和加分分值,如无扣分和加分分值,自评分一栏不需填写。
  6.考核得分为100分减自评分所扣分值,加上加分分值。

  附件3:
  2011年度南宁市依法行政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签发人:

类 别

项   目

数 量

组织领导

1、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年内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次)

 

2、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次)

 

3、部门向本级政府、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次)

 

4、年度内列入本机关行政经费的法制工作经费(万元)

 

行政决策

5、年度内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数量(项)

 

6、实行公开征求、听取公众意见的重大决策(项)

 

7、召开各种行政决策听证会、论证会(次)

 

8、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风险评估(项)

 

9、年度内制定、报送备案的本单位规范性文件( ∕ 件)

 

10、年度内代政府草拟规范性文件(件)

 

11、年度内报送备案的代政府草拟的规范性文件(件)

 

12、本单位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数量(件)

 

13、县区人民政府备案审查所属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件)

 

14、起草过程中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数量(件)

 

15、起草规范性文件中召开听证会、论证会(次)

 

行政执法

16、组织各类行政执法听证会(次)

 

17、本年度参加自治区行政执法考试人员(数)

 

18、持有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数)

 

19、作出各类行政处罚决定(件)
  填写案卷编号:从  号至   号

 

20、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件)
  填写案卷编号:从  号至   号

 

21、作出非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件)
  填写案卷编号:从  号至   号

 

22、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件)
  填写案卷编号:从  号至   号

 

23、作出行政征收决定(件)
  填写案卷编号:从  号至   号

 

24、作出其他行政行为(件)
  填写案卷编号:从  号至   号

 

行政监督

25、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

 

26、办理信访件(件)

 

27、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依法行政考核(个)

 

28、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件)

 

29、经行政执法监督确认行政执法行为违法的案件(件)

 

化解行

政争议

 

30、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件)

 

31、年度内审结行政复议案件(件)(注明含积案件数量)

填写案卷编号:从  号至   号

 

32、年度内以和解、调解方式办结行政复议案件(件)

 

33、年度内上级机关复议受理本单位行政案件(件)

 

34、经上级机关复议维持案件(件)(注明含积案件数量)

 

35、经复议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案件(件)(注明含积案件数量)

 

36、年度内被提起行政诉讼(件)

 

37、经法院生效判决维持案件(件)(注明含积案件数量)

 

38、经法院生效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行政诉讼案件(件)(注明含积案件数量)

 

39、行政诉讼案件中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件)

 

依法行政

能力建设

40、组织领导班子常务会议学法或专题法制讲座(次/人)

 

41、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次/人)

 

法制机

构建设

42、有无专门法制机构

 

43、(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填写名称:       )

 

44、兼职、借调及聘用人员(人)

 

45、具有法律专业学历人数

 

46、本科以上(含本科)文凭人员(人)

 

47、配备专门车辆(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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