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立“以证管人”的制度设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取消暂住证制度,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通过临时、正式两类居住证的办理,实现对流动人口的分流归类;通过采用视读、机读两种功能的IC卡,承载更加准确、翔实的流动人口信息,特别是通过居住证发放,掌握人口底数、变动和结构情况。通过搭建居住证平台,为各部门更好地拓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造条件。各部门要在现有暂住证持有人享有权益不变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承受力,依据资源配置的可能性,逐步拓展外来人口享受其他权益保障。
(二)加快制度建设。借鉴外省市居住证制度实施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快制定符合本市实际的《南京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为居住证制度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和依据。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权益保障等配套政策的制定完善,按规定落实居住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好管理平台。依托政务信息网,搭建流动人口管理系统,将原来由派出所登记办证模式,延伸至社区层面,在社区管理服务站设立居住证办理窗口,承担受理登记和信息采集任务;整合公安、人口计生、人社、民政、教育、统计等部门的业务需求,实现信息综合性、扁平化采集;同时逐步做到与各职能部门的业务数据交换,真正建立起资源共享的流动人口管理大平台,实现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对接。
三、进一步完善用证制度,深化服务管理
各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以政策规范为导向,推进居住证社会化应用,逐步拓展应用领域,促进办证率的提高。
(一)推进居住证应用社会化。明确居住证是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居住地居住和享有居住地公共服务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在享受公共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服务时应当出示居住证。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住流动人口就业、生活、子女就学、居住等关键环节,按照“办事必用证、用证必留信息”的思路,深化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
(二)拓展居住证应用领域。各部门要加强对国家政策的学习研究,从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逐步拓展居住证权益保障功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及时掌握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对现有管理体制的影响,及时清理、调整现行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居住证的功能定位,制定对已领取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在享受福利待遇、公共服务时的各种优惠、优先政策和用证制度,使广大外来人员切实感受拥有居住证的便利性,提高申领证件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