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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报送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申报材料的函


  表三、联系人信息

厅(局)

姓  名

黄侃

部门及职务

高等教育处处长

电子邮箱

huangk@bjedu.gov.cn

办公室电话

010-66074610

手  机

13601068472

传  真

010-66075044

厅(局)

姓  名

李红娜

部门及职务

教科文处副处长

电子邮箱

lihongna@kjw.bjcz.gov.cn

办公室电话

010-88549868

手  机

13621117351

传  真

010-68416422



  附件2:
北京市“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项目建设规划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通知》(教职成〔2011〕11号)精神,为促进北京高等职业学校更好服务首都高端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城乡协调发展和“两城两带、六高四新”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建设,全面提升高职学校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市教委、市财政局在17所公办高职院校中选择34个专业申请开展“中央财政支持高等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并制定了建设规划,内容如下:
  一、建设原则及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专业服务产业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走高端、优质和特色发展之路,显著提升高等职业学校服务首都高端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和“两城两带、六高四新”建设的支撑能力,使北京高等职业教育在服务“三个北京”建设中发挥显著作用。
  (二)建设原则
  坚持学校主体、政府协调、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专业建设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校企共建专业的合力;坚持做优现代农业类、做强高技术和现代制造业类、做大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类专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类专业,优化布局结构,提高北京高职教育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匹配度;坚持内涵、特色发展,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校企合作、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建设和发展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建设专业对专业群及学校整体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建设目标及主要内容
  (一)建设目标
  以服务都市型现代农业、高端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主线,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整体提升北京高等职业学校的专业发展水平,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能力,为北京市经济发展方式深度转变和首都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提供数量充足的优秀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支撑。
  (二)建设内容
  以共建专业为载体,深化校企合作,探索形成“人才共育、资源共享、文化相融、管理互通”的长效合作机制;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根据产业发展,系统培养技能人才,注重中高职教育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与教材、教学资源、教学过程、招生制度、评价机制、教师培养等方面的衔接,促进中高职协调发展;系统设计、实施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加强实习实训条件建设和实习实训管理,强化实践育人;转变人才培养方式,突出学生主体、教师主导,积极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运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形态与教学方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教师评聘制度,加强来自生产一线的兼职教师的聘任与管理,注重团队建设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德技双馨的专业教学团队;探索建立就业(用人)单位、行业协会、学生及其家长、研究机构等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的第三方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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