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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1〕27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我州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切实堵塞税收漏洞,进一步增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效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推进全州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是在充分采集房地产数据信息的基础上,通过房地产评估方法,以计算机辅助估价信息系统计算出存量房的计税价值,在纳税人申报存量房交易价格时进行比较,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进行科学、规范的审核评估。推进此项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利于强化我州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有效堵塞税收漏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为房地产税制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
  各县市要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国家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具体操作流程等,让广大纳税人理解、支持地税机关的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实施之后平稳运行。
  二、加强组织保障,构建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由于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内容复杂,而且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社会影响大,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州上成立“凉山州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
  各县市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分级实施、财税牵头、部门配合、中介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三、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稳妥推进
  西昌市、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冕宁县、宁南县等五县一市在2011年11月30日前建立评估信息系统,2011年12月1日起试运行,2012年1月1日正式启用。其余县在2012年5月31日前建立评估信息系统,2012年6月1日起试运行,2012年7月1日正式启用。
  四、强化部门协作,建立有效保障机制
  财政、地税、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障评税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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