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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通过建设专线的方式加强与城市综合应急抢险体系的联系,实现和全市应急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最大化地为灭火抢险现场提供信息和后续保障。推动重点单位远程监控报警系统的建设,2014年前,建设率达到100%,实时将报警信息传送到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提高报警初期信息的准确性。

  3、消防日常工作信息化

  深化公安部消防局“消防一体化信息系统”的应用,与应急救援平台、警务平台等城市其他信息平台进行对接,实现信息的互通和共享。将消防信息应用由固定终端向移动终端延伸,有效满足消防工作需要。2012年前,消防监督人员配备每人一台移动警务通。进一步加强消防日常工作信息化水平,建设可扩展的网上平台,提供信息浏览、电子邮件、电视会议、IP电话等服务。

  (十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

  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编制要点》,在火灾危险性较大、距当地公安消防站较远的大、中型企业;大型集贸市场、重点事业单位和古建筑群;规模较大的专用仓库、储油或储气基地;重要的港口码头、铁路货场、民航机场组建企业专职消防队。

  2、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

  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编制要点》,在城市经济开发区、保税区、工业区;人口超十万、年GDP超十亿的乡镇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

  “十二五”期间,全市规划建设20个政府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相关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器材装备建设标准,为全市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2至3辆消防车,14至20名专职消防员。2011年,建设高淳县桠溪、溧水县白马、江宁区湖熟、浦口区汤泉和六合区程桥政府专职消防队。2012年,建设栖霞区龙潭开发区、浦口区桥林、江宁区汤山和化工园特勤政府专职消防队。2013年,建设高淳县开发区、六合区马集、江宁区禄口和化工园三中队政府专职消防队。2014年,建设建邺区江心洲、浦口区永宁和溧水县晶桥政府专职消防队。2015年,建设高淳县东坝、江宁区土桥、六合区八百桥和化工园四中队政府专职消防队。

  表2(略)

  3、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建设

  “十二五”期间,完成全市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的达标建设工作,按照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器材装备及人员配备标准,每队至少配备一辆微型消防车,专兼职消防员不少于6人。2011年,完成全市70%的达标任务,2012年,全部达标。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的人员、器材装备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4、合同制消防员队伍建设

  依据“十二五”消防站建设规划,每年为新建消防站配备合同制消防员,按每站配备30人,“十二五”期间新增510名合同制消防员。开展合同制消防员等级评定及绩效考评工作增加经费保障,提高队员待遇,完善经费增长机制,基本工资收入年增长不低于15%,促进队伍稳定。

  (十三)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积极参与全市“四防”应急指挥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健全重大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处置和扁平化指挥、轮换驻防机制。

  2、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政府政务督办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加强市、县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县级以下地区依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保安力量等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3、加大投入,积极完善消防医院基础医疗设施建设,逐步完善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体系,以进一步做好《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贯彻落实,保护应急救援队伍的身心健康。

  4、将高速公路救援、电力抢险、燃气抢修、医疗救护、建筑工程、石油化工等社会优势专业救援力量纳入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5、充分发挥城市地下管网数字化工程在应急救援中的作用。

  6、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搭建由相关行业部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平台,定期召开专家联席会,讨论研究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2012年,全市13个综合应急救援队的装备器材全部配备到位。

  7、深入推进街道、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医务人员等专业人才的作用,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安全生产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下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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