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建设站点:伍佰村站(五塘村)、中保站(清江村)、马群站,原址翻建鼓楼站、迈皋桥站、南湖站、富贵山站、地铁专业站。
表1(略)
(七)完善消防车辆配备
1、按照《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一级普通消防站需配备:水罐消防车3辆、压缩空气泡沫车1辆、抢险救援车1辆、举高消防车1辆。特勤消防站需配备:重型泡沫车2辆、大功率水罐消防车1辆、压缩空气泡沫车1辆、抢险救援车1辆、排烟车1辆、重型防化洗消车1辆、供水消防车1辆、举高消防车2辆。地下专业消防站须配备:水罐消防车1辆、重型泡沫车2辆、抢险救援车1辆、排烟车1辆、重型防化洗消车1辆。水上专业消防站须配备:消防艇2艘。应急救援中心须配备:大功率水罐消防车2辆、重型泡沫车1辆、压缩空气泡沫车1辆、抢险救援车1辆、排烟车1辆、举高车1辆。2012年前,落实省、市政府2.12亿车辆采购专项经费,购置101米云梯车、90米云梯车、大功率供水车等一批消防车辆。
至2015年,“十二五”期间共需新建设一级站点21个,二级站点1个,水上消防站点1个,消防救援中心3个,原址翻修、改建5个消防站点,并建设综合训练基地1个。按照所、规划新增的消防站数量,新增消防站车辆应配增如下:水罐消防车67辆、抢险救援车26辆、举高消防车28辆、压缩空气泡沫车25辆、重型泡沫车13辆、排烟车7辆、重型防化洗消车4辆、供水消防车3辆、消防艇2艘。
2、结合亚青会、青奥会的举办,为青奥村周边的特一、兴隆、安德门、南湖、汉中门、江宁开发区、清江村以及新建的双闸1和双闸2等9个消防站增配50米以上举高车、20吨重型水罐车、涡轮排烟车、核生化消防车、强臂破拆车、全地形车等特种车辆。
3、逐年更新所有达到报废年限及车辆状况较差的执勤车辆,每年报废车辆达到10%,进口新型消防车比例达到20%,大功率消防车比例达到50%,消防站(队)抢险救援车和举高类消防车配备率达到100%。依托现有消防站(队)组建2个石油化工、3个地下建筑和4个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3个交通事故处置专业队。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需增配50米以上举高消防车、高层供水车、强臂破拆车、重型水罐车和排烟消防车;地下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需增配重型泡沫车、路轨两用车、排烟消防车和陆虎60雪炮车;石油化工灭火救援专业队需增配高喷消防车、供水消防车、重型泡沫车和重型防化洗消车;交通事故处置专业队需增配抢险救援消防车、防化洗消车和重型泡沫车。
(八)配备消防器材装备
普通消防站装备的配备应适应扑救本辖区内一般火灾和抢险救援的需要,特勤消防站的装备配备应适应扑救与处置特种火灾和灾害事故的需要。按照《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为全市新增的消防站配齐全套个人防护装备、23项抢险救援器材、32项特种防护装备和攻坚组装备。应急救援中心需配备侦检、警戒、救生、破拆、堵漏、输转、洗消、照明、排烟等9大类101种抢险救援器材;地震救援大队需配备气象地质灾害、建筑物倒塌、山岳、水难、空难等救援所需的装备;战勤保障大队需配备各类泡沫液、各类备用器材等。
组建2支地震救援重型搜救队和6支轻型搜救队共270人的地震救援应急队伍,按照公安部消防局配备标准,配齐防护、探测、破拆、救生、照明、通信等各类器材装备,实施全天候备勤。
(九)消防给水和供电建设
“十二五”期间,重点针对重大灾害以及自然灾害可能频发的情况,全面提高城市灭火救援应急能力,将消防水源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主城消防给水主要依靠城市给水系统,人工储水设施及自然水体三大部分组成完整的城市消防给水系统,确保灭火时的消防供水。借鉴国外发达城市的经验,在城市中结合自然水体和景观水体设置取水平台。
1、结合城市建设和改造,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增设给水管网,主次干道下的管径不应小于DN200,小区道路下的管径不应小于DN100,以保证消防流量和水压。
2、按照国家《室外消火栓设计规范》规定增补城市市政消火栓4616个;农村行政村消防水源建有率,目标值达到90%。
3、加强城市给水管网改造,凡给水管网的管径、水压、消火栓达不到要求的,要列入城市改造计划,逐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