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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3、工作目标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逐步完善,消防法规体系基本健全,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显著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加快,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体系基本建立。《江苏省消防安全指标体系》中确定的指标全部达标,全市年度火灾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025以内,亿元GDP火灾损失率控制在万分之0.3以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总量和亡人火灾,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四、“十二五”消防主要任务

  (一)落实相关部门消防工作责任

  1、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结合镇街合一改革,推动街道(镇)成立消防安全机构。

  2、严格落实责任,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进一步量化工作目标,并加强督查考核,兑现奖惩措施。

  3、将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配置、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等纳入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区域经济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创新型城市建设以及筹办青奥会等统筹规划,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结合城市管理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工作的推进,明晰管理单位消防责任。将消防巡查纳入全市网格化巡防之中,形成南京特色的城市消防管理模式。

  5、各行业、系统和部门严格落实消防管理职责,开展消防安全考核,建立并落实消防信息互通、联合执法、联合审批等工作机制。

  (二)提升社会单位火灾防范水平

  1、根据形势任务和地区特点,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消防专项治理。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社会公告、限期销案制度。

  2、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商贸等重点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目标值达到100%。

  3、社会单位消防监督检查通过率,目标值达到85%。

  4、社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率,目标值达到60%。全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目标值达到100%。

  5、城市火灾远程监控覆盖率,目标值达到80%。

  6、建立完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动态评价体系,开展消防安全等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7、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财产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评定内容。

  (三)提高公众自防自救能力

  1、借助社区事务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建立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站。

  2、结合社区管理体制创新,建设“消防之友”、消防志愿者俱乐部等消防自治组织。

  3、建立以社会单位教育培训、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学校专业教育为基础的消防教育培训体系。借助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实用的消防宣传。

  4、在全市70%以上的高校开设“公共消防安全”课程,在70%以上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开设“消防安全”兴趣课程。各区县分别建立2-3所市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5、在南京青少年科技中心、大观天地MALL创建“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高淳县、溧水县、浦口区、六合区建设消防教育馆(展厅),兴建3000平方米省级防灾教育馆和2500平方米市级防灾教育馆。

  6、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 2015)》,紧紧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纲要》的主要内容和各方职责,做到家喻户晓。

  到2015年,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目标值达到85%。城镇居民家庭消防器材配备率,目标值达到30%。

  (四)编制完善消防专业规划

  1、结合全市各大功能板块建设,组织修编《南京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11-2020年)》。

  2、结合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及时调整现有消防专项规划。

  3、结合城乡规划一体化建设,指导60个新市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

  4、结合仙林-宝华-龙潭地区、汤山-黄梅地区、六合-仪征地区、湖熟-郭庄地区一体化规划,将消防专项规划纳入交界地区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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