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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2、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安全生产等工作考核内容,每年与区县政府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实施检查考评。批准实施《南京市消防站用地控制规划》,逐年发布《消防安全指标体系监测评估报告》。5年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就消防工作做出批示160余次,率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820余次,召开市委常委会等各类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重大消防问题126场次。

  3、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

  全市投资2.56亿元新建滨江新城等8个消防站,翻建、复建尧化门等6个消防站,组建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投资1.65亿元新增举高消防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等各类消防车71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3万余件(套)。投入250万元建成全市火灾报警远程监控中心,投入1300万元改造消防指挥中心,全市新增消火栓1200余只。

  4、社会火灾防御能力进一步增强

  全市建立重大火灾隐患评估论证和政府挂牌督办机制,持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的消防专项整治。拆除朝天宫红土桥等火灾隐患突出的老街区,将南京化工厂搬迁至南京化工园区。狠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市2571家人员密集场所已基本达标。开展社会消防管理创新,推动社区建立消防工作站。5年来,共开展全市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40余次,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15个,投入整改资金4.1亿元,完成重大活动执勤800多次。

  5、灭火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

  省、市政府联合新建南京区域性灭火应急救援中心。全市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4个,挂牌成立综合应急救援队13个,组建派出所联防消防队49个,征招合同制消防员482人。启用卫通800兆数字集群电台,完成“三台合一”和“动中通”移动指挥车建设。全市公安和专职消防队共扑救各类火灾13652起,参加抢险救援6625次,社会救助1492次,抢救受灾人员5181人,抢救财产价值约128.66亿元。参与完成了“5.12”汶川大地震救灾任务,成功处置了“4.19”中环国际广场火灾、“7.28”丙烯泄漏爆炸等事故。

  6、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深入

  编印《消防安全教育读本》,推进消防宣传“六进”活动。成立南京消防志愿者服务总队,注册队员2万余人。开展30余次大规模的消防宣传活动;举办消防培训班1200余期,社会从业人员消防培训率达47.8%;全市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达82.46%。建立3个消防法制教育基地,在《南京日报》等4个市级媒体设立消防专栏,建成6个消防文化一条街(广场)。

  (二)“十一五”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市消防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影响火灾形势稳定和公共消防安全的问题较为突出。

  1、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仍不完善

  受行政体制制约,基层街道(镇)消防机构缺失,监管力量薄弱,工作措施难以落实到位。一些部门没有真正将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工作列入日常监管范围,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和自律机制不健全,法定消防安全责任履行不到位。

  2、公共消防设施仍比较薄弱

  规划中的航空站,城东马群站和西山路站,河西清江村站、庐山路站、江心洲水上站、双闸1站和双闸2站,城南卡子门站和火车南站站,江宁科学园站,浦口浦乌路站,六合大厂火车站站等13个消防站未建成。用于扑救高层(地下)建筑、化工火灾和处置突发性灾害事故所需的举高车等特种车辆以及化学侦检、大型破拆等特种装备仍十分缺乏。主城区、三区两县市政消火栓分别缺少4616个、5176个。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缓慢

  根据国家《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人口超过10万、年GDP超过5亿元的建制镇,应当设立专职消防队。全市有15个建制镇符合标准,但没有一个镇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此外,全市建有21个企业专职消防队,部分专职消防队因编制、资金等原因,难以维持日常的灭火救援任务,削弱了我市非现役灭火救援力量。

  4、消防保卫力量难以适应任务需要

  目前我市居住人口超过800万,而消防现役官兵仅有1200余人,占全市总人口的万分之一点五,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大城市消防警力占城市人口万分之四的标准。“十一五”期间,全市计划新增400人的现役力量没有实现;新增1000人的合同制消防员,仅有482人。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之消防应急救援职能的扩充,消防保卫力量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消防保卫任务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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