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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青岛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通知

  ㈢企业示范基地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职工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从职工工资总额中提取1.5-2.5%的职工培训经费,并确保其中的60%以上的经费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鼓励和支持职工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
  ㈣各示范基地要认真按照经批准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各项工作,每年12月初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工作实施情况和第二年工作计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期组织经验交流活动,沟通情况和推广经验。

  附件:青岛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青岛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申报表

  申报单位(章):         
  单位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联 系 电 话: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申 报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申报单位全称

 

主管部门或所属企业(集团)全称

 

所属行业

 

负责人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 机

 

E-mail

 

基础条件

多媒体教室(个)

实训场地(个) 

专业藏书(册)

专业期刊(种)

 

 

 

 

师资情况

专职教师(人)

 

具有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数

 

兼职教师(人)

 

职业培训

开展情况

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生(人)

  其中: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在校生人数(人)

可正常开展短期培训的工种总数(个)

近三年年均为企业培训在职职工人数(人)

其中:培训高级工以上人员数量(人)

 

 
 
 
 

行业企业(培训中心)近三年年均开展短期培训人数

其中:1、为本企业培训职工人数(人)

2、培训高级工以上人员人数(人)

 
 
 

年培训能 力

培训等级

高级技师

技师

高级工

工种数(个)

 

 

 

培训能力(人)

 

 

 

教学

科研

项目

立项单位

 

项目名称

 

以下栏目由所在行业企业填写(职业院校不填)

在岗职工总数(人)

其中:在岗技能劳动者(人)

 

技能劳动者中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

其中:高级工及以上人员占比例

   %

 

   %

近三年年均提取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总额(万元)

 

其中:用于职工培训的经费数量(万元)

 

申报单位

申报理由

(主要包括:本行业领域相关工种高技能人才需求情况,培训基本情况、培训条件、培训业绩,建设示范基地的目标任务、计划安排和今后的主要措施等,可另附书面材料。)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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