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区(市、县)采取定向招聘的方式在代课人员中招聘公办教师,要充分考虑解决边远农村学校、教学点教师不足的问题,对具有中专学历和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且长期在边远地区和农村学校代课的人员也可报名。一经聘用,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随意调动(具体期限由各区〈市、县〉自定)。
(三)对参加本次定向招聘的代课人员予以加分的条件是:连续代课满五年(含五年)加1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累计连续代课年限加分不超过10分。
四、对现有长期代课人员,不具备教师任职条件的和参加此次招聘考试落选的,可按照自愿原则,由区(市、县)有关部门根据岗位条件测试后可聘用到教辅、工勤等岗位。对仍未能被聘用的人员,可由学校考核,按照《
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此项工作在2011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对于确实因为能力、水平以及条件不符等原因而未能聘用的代课人员,按《
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并按《
劳动合同法》规定为被辞退的代课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此项工作在2012年1月底前完成。
六、各区(市、县)要及时补足学校教师需求,在今年内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在招聘中要将符合条件的代课人员纳入招聘对象。
七、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贵阳市解决公办中小学在岗代课人员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市、县)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贵阳市解决公办中小学在岗代课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谢登科(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沈 兵(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徐小贵(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林开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廖培德(市编委办副主任)
田 荣(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肖 文(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六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