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1〕10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妥善解决我市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规范代课人员管理,市教育局、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解决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的实施意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解决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的实施意见
为妥善解决我市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规范代课人员管理,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市制订了《贵阳市关于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开展,积极稳妥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对现有公办中小学在岗代课人员实行摸底登记后,坚持以区(市、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禁止学校新聘代课人员。
二、各区(市、县)要根据各学校编制及教师实有情况,拿出编制解决代课人员转公办教师问题。
三、对中小学代课人员实行定向招聘办法。
(一)对截至2011年7月1日,连续在本区(市、县)公办学校代课年限达3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岗的代课人员,具有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参加面向全市公办中小学在岗代课人员定向招聘为公办中小学教师考试。本次定向招聘贵阳市公办中小学教师人数为经各区(市、县)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80%。通过定向招考,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80%的代课人员为聘用对象。由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局,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及其他管理权限的通知》精神,办理聘用人员的审批手续。聘用结果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市教育局备案。
此项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教育局采取统一制定招聘简章、统一命题、同一时间、统一考试的办法,面向符合条件的代课人员进行考试,择优聘用。各区(市、县)根据本实施意见自行组织报名、及办理聘用工作。报名时间10月26日9∶00-17∶00,考试时间10月30日上午9∶0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