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在省级科技计划(含自然科学基金)中重复或分别申报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4.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海外高层次专家领衔或作为课题组重要成员,申报我省科技项目。
(二)时间安排
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钱江人才计划、高技能人才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2012年度项目于9月22日启动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逾期恕不受理。
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项目按发布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确定的申报时间组织申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与财政厅联合行文通知的规定时间组织申报。省属科研院所专项、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计划
各专家组要以切实做好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实施咨询工作为己任,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敬业奉献,求实创新,认真履行职责,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指导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项目申报应当严格按照年度实施计划规定的研究方向和内容进行申报,与年度实施计划规定的研究方向和内容不符的,不进入评审。
成果转化工程计划是“十二五”新实施的计划。各平台、创新团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各类创新载体,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参与10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实施。要充分发挥省级各行业管理部门的作用,协同做好成果转化推广工作。各市县要充分发挥成果转化推广组织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调研,提出建议,协调并落实好成果转化推广资金。
(二)厅市会商项目
厅市会商项目应当围绕各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重点块状经济和支柱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突出重点、凝练主题,结合10个重大科技专项和10个科技成果转化工程,主动设计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和支撑引领作用的科技项目。各市科技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调研,抓好项目主动设计,提高项目推荐质量。推荐项目需报市政府同意行文推荐。推荐项目报市政府审核前,应当事先组织专家论证,并将论证意见一并随文报上。每个市厅市会商项目限报3项(超过3项的取前3项),义乌市限1项。我厅将通过择优评审方式,确定项目立项。项目质量达不到厅市会商重大项目要求的,不予立项。
2012年度厅市会商项目,优先考虑与10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实施相结合的项目。
(三)科技兴企助农试点项目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精神,我厅从2012年开始试行组织科技兴企助农科技项目。通过支持企业实施科技项目,推进企业发展壮大,反哺农村集体经济,加快欠发达地区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试点项目仅限于泰顺、文成、开化、松阳、庆元、景宁、磐安、衢江、常山、龙泉、遂昌、云和12个重点欠发达县,纳入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组织申报。申报条件是:申报企业自愿反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并有方案和协议。每个县限组织申报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