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浙科发监〔2011〕186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发改委(局)、财政局,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按照中央纪委、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将组织监督检查组对落户我省实施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专项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综合评议。为配合做好监督检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我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我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附件2: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科发专〔2011〕272号)(略)
附件3:关于印发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科发财〔2011〕241号)(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1:
我省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纪委、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配合做好落户我省实施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专项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和综合评议,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专项项目实施和经费管理,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