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计划与基础研究科(市科教兴市办公室)
组织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拟订和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会同有关方面提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建议;推动区域科技发展;组织开展软科学研究;承担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申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拟订南宁市基础研究规划和政策;组织制定全市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参与编制南宁市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重点基础研究基地的建设,组织推动科研基础性工作;指导县区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县区党政领导班子科技进步目标考核工作;指导和推动科技兴县区工作;承担市科教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四)科研条件与财务科
拟订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建议;编制本部门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参与拟订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文献等科研基础条件建设及相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市火炬计划办公室)
拟订科技促进工业发展、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科技计划和政策引导类计划;推动相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制造业信息化工作;承担市火炬计划管理工作。
(六)农村科技与科学技术普及科(市星火计划办公室)
拟订科技促进“三农”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科技计划和政策引导类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农村科技进步;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和发展的有关工作;指导新农村建设科技工作和科技扶贫工作;推动相关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市星火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的拟订与组织实施,协调全市科普工作;承担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七)成果管理与国际合作科
拟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负责科技成果评价、登记审核推荐及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管理有关工作;组织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管理市内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工作;组织全市技术转移计划实施,指导技术市场规范和发展;组织重大科技成果推广与示范,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申报和管理;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承办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指导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承办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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