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活动形式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持续开展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宣传员行动,建设完成一批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项目,集中整治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统筹抓好道路交通管理的“硬件”和“软件”建设,进一步提升首府公共文明指数。
五、实施步骤
(一)2010年,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在全市举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启动暨文明交通志愿者授旗仪式,以实施和推进文明交通行动为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文明执法和科学管理,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全市要率先在全区推出一批有影响的“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交通执法示范岗”、“文明行车标兵”。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要率先发挥文明交通示范作用。
(二)2011年,活动深入开展阶段
各县、区全面开展文明交通行动,重点要在农村地区取得突破。大力解决交通行为中的痼疾。文明交通宣传员行动深入推进,各有关部门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倡导交通参与者身体力行文明礼让,努力实现安全带、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
(三)2012年,活动巩固阶段
重点在机制建设方面取得突破。认真总结前两年活动成功经验,形成长效规范工作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城市和公路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示范路”,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大大提升。
六、工作措施
(一)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员行动,提高全体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素质
1.驾驶人志愿者文明交通宣传员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