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0〕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2010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将“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程,重点为197个社区‘三无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维权、精神慰藉、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服务”列入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关爱、服务老年人为工作出发点,通过完善组织网络,调查采集社区居家养老需求信息,优化服务内涵,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民间服务组织为实体,社会各界与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居家养老新模式,积极探索我市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有效途径,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积累经验。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底,我市6个城区3个开发区的22个街道办,每个均要建立1所以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197个社区具有辖区户籍的60岁以上的老人特别是“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理疗、精神慰藉、文体活动、心理健康、法律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

  三、实施内容

  (一)生活照料。通过专业服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顾和生活护理方面的服务,如日托服务、保洁、洗衣被、做饭菜、陪同购物、打扫卫生、家电维修等。

  (二)康复理疗。通过社区卫生(服务站)室,为老年人进行健康咨询,提供预防、诊断、治疗、康复保健为一体的医疗服务等。

  (三)精神慰藉。定期与服务对象谈心,通过老年协会、志愿者等人力资源,为老年人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以及定期上门看望、电话问候等情感沟通服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