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管街”全线路段不出现机动车闯红灯、逆行、鸣喇叭、争道抢行、车辆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路口不出现因管理问题造成的道路拥堵现象;
(四)“严管街”全线路段公交车、出租车停车入站入位,无违法停放现象,行车秩序良好;无行人跨越隔离栏现象;
(五)“严管街”全线路段无占道经营现象,路口路段无乞讨、发放小广告等现象;
(六)“严管街”全线路段路口和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设置施划规范、清晰有效;
(七)交通民警执勤执法严格、规范、文明。
五、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局
1.严管重罚下列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违法占路停放、停车不入位、违法转弯或掉头、违反交通标志标线、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违法变更车道、强行超车、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放行时不依次排队等候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不及时将车辆移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等;非机动车闯红灯、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随意横穿道路、行人跨越隔离栏以及在道路上拦车乞讨、发放小广告等。
2.科学合理安排勤务。实行交通民警定点、定人、定责,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在岗在位“管事率”。“严管街”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拥堵时,交通民警白天必须在3分钟内,夜间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置。
3.加强行车秩序管理。朝阳路全天禁止货运车辆、营运客车及摩托车行驶和停泊;民族大道“严管街”全天禁止货运车辆、营运客车行驶和停泊。
4.调整优化“严管街”各路口信号灯配时,加强交通视频监控,发挥智能交通系统作用,提高通行效率。
5.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在民族大道、朝阳路相关路口路段设置完善“严管街”标志牌;对朝阳路和民族大道沿线交通路口尝试推行禁止机动车左转弯限制措施,提高“严管街”机动车辆行车速度和通行效率。
(二)市城管局
1.加强对“严管街”沿线乱设摊点、跨门槛经营、占道加工、乱堆放、在人行道上违法停车等行为查处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办。
2.严格审批“严管街”上的占道挖掘、施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开挖道路等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三)市交通运输局
1.优化“严管街”公交站点设置及调整营运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