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设立南宁市交通管理严管街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
市公安局《关于设立南宁市交通管理严管街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关于设立南宁市交通管理严管街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根据2011年1月15日市政府召开的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城市主干路交通管理,充分发挥城市交通管理示范效应,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巩固我市近年实施“畅通工程”取得的丰硕成果,坚持“建管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设立交通管理“严管街”并实施综合治理,使“严管街”真正成为全市交通管理的“示范路”,进一步带动和辐射我市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促进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作开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南宁市“严管街”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温守荣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舒善隆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城乡建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兴宁区政府、青秀区政府各1名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交警支队,主任由交警支队支队长李秋生担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实施范围
(一)民族大道(从竹溪立交西侧引桥至江北大道路口)共6.2公里路段;
(二)朝阳路全程1.8公里路段。
四、工作目标
(一)“严管街”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8%以上,非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行人守法率达到85%以上,每5公里违法停车少于2辆;
(二)“严管街”除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导致道路无法通行或发生严重道路交通事故以外,车辆在路口滞留的时间不超过3个信号灯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