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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具体实施办法的公告

  6.商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材料报送
  地址:市商务委服务外包处(河西区解放南路256号泰达大厦11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313房间)
  时间: 每周二、四
  联系人:刘继兵 张新浩
  联系电话:58665512 58665867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附件2:
  登记编号 日期
  REGISTERED NO. DATE:

  离岸服务外包合同认定单

  单位:元(人民币)

合同名称

 

Title of Contract

 

接包方公司名称(盖章)

 

合同编号

 

合同类型

(ITO、BPO、KPO)

 

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日期

 

发包方公司名称

 

Name of Importer

 

合同认定内容﹡

 

合同协议金额

 

合同认定金额﹡

 

已收款金额

 

外汇凭证或其他有效凭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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