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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4、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监管。深入开展种植业产品、禽畜产品、生鲜奶、饲料、兽药及兽药残留、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管。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及添加剂、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加强对高效低毒农药的宣传、推广、示范力度,增强农户科学用药、合理施肥意识,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
  5、逐步建立全程质量追溯及应急体系。逐步建立“菜篮子”产品全程质量追溯制度,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单位和个人包装销售的农产品,建立完善生产档案,进一步推进农产品标识化,将生产档案与标识挂钩,标识与上市农产品挂钩;加强市场管理,督促农产品市场经营者和销售者建立规范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责任,实行和完善“两帐两票”(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制度,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和身份证明、信息可得、销售可追溯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完善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农产品应急演练,提高政府质量安全应急事故应对能力。
  (四)推进“菜篮子”市场应急和调控体系建设。
  制订“菜篮子”市场应急预案,建立储备及调节平衡机制,强化价格监管能力。保障特殊时期“菜篮子”产品供应,平抑物价,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1、建立生猪、蔬菜等重要“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根据我市居民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多端的特点,建立和完善“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扶持农业企业、市场建立储备冷库,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有5天以上的消费量的动态库存,肉类产品储备量达到省政府统筹要求,并适时调整储备规模,配套冷库储备设施,完善收储投放机制,统筹产销平衡,实现生产和储备的有效结合,维护市场稳定。
  2、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建立覆盖 “菜篮子”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信息采集、监测、预警和发布的监测网络,建立价格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扶持主产区和重点批发市场建立“菜篮子”产品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定期发布生产、供求质量、价格等方面的信息,引导农户调节生产,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在出现局部供过于求时,支持批发市场、龙头企业等入市收购,异地远销。出现局部供不应求时,引导储备产品投放市场,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调运并促进生产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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