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公布第三批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06〕1号)精神,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经各区县申报、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复审等程序,最后确定了朱锡泉等46名第三批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非遗法》要求,鼓励和支持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切实做好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化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第三批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公布名单(共46人)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项目 级别 | 申报人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传承人申报单位 | 所在 区县 |
1 | 传统音乐【1人】 | 京都北韵禅乐 | 市 级 | 朱锡泉 | 男 | 1926年11月 | 北京市佛教协会 | 西城区 |
2 | 传统舞蹈【5人】 | 永宁南关竹马 | 市 级 | 沈 迎 | 男 | 1931年4月 | 延庆县永宁镇南关村 | 延庆县 |
3 | 高跷秧歌 | 市 级 | 路景仁 | 男 | 1945年1月 | 昌平文化馆 | 昌平区 |
4 | 小红门地秧歌 | 国家级 | 赵凤岭 | 男 | 1946年10月 | 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人民政府 | 朝阳区 |
5 | 六郎庄五虎棍 | 市 级 | 葛金山 | 男 | 1935年8月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乡文化服务中心 | 海淀区 |
6 | 白纸坊太狮 | 国家级 | 杨敬伟 | 男 | 1958年11月 | 北京印钞有限公司 | 西城区 |
7 | 传统戏剧【10人】 | 昆 曲 | 国家级 | 沈世华 | 女 | 1941年4月 | 中国戏曲学院 | 丰台区 |
8 | 王大元 | 男 | 1941年8月 | 北方昆曲剧院 | 西城区 |
9 | 乔燕和 | 女 | 1943年9月 | 北方昆曲剧院 | 西城区 |
10 | 河北梆子 | 国家级 | 李二娥 | 女 | 1947年7月 | 北京市河北梆子剧团 | 西城区 |
11 | 京 剧 | 国家级 | 朱绍玉 | 男 | 1946年12月 | 北京京剧院 | 丰台区 |
12 | 钮 骠 | 男 | 1933年11月 | 中国戏曲学院 | 丰台区 |
13 | 宋丹菊 | 女 | 1942年9月 | 中国戏曲学院 | 丰台区 |
14 | 谢锐青 | 女 | 1932年8月 | 中国戏曲学院 | 丰台区 |
15 | 蔡英莲 | 女 | 1944年4月 | 中国戏曲学院 | 丰台区 |
16 | 周 龙 | 男 | 1965年1月 | 中国戏曲学院 | 丰台区 |
17 | 曲 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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