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格局强化系统对外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所、事业单位:
为整合全系统宣传力量,强化对外宣传工作,更好地为全市工商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经研究,现将《关于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格局强化系统对外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关于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格局强化系统对外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围绕市局党委中心工作强化工商队伍形象、工作职责及工作亮点、工作成效的对外宣传,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局决定建立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工作格局,进一步借势借力强化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提升社会各界对工商工作的知晓度、影响力和满意率。
一、工作任务目标
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户外、经营场所内公益广告等载体,创新拓展对外宣传阵地,强化系统对外宣传工作的协调联动,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对外宣传工作格局,大力宣传全系统在改革谋求创新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取得的工作进步、产生的工作亮点,有效提升青岛工商系统对外形象。
二、宣传形式内容
(一)制作宣传画册
制作青岛市工商局形象宣传画册。画册蕴含青岛人文地理和城市特色,反映青岛工商改革发展风采,突出工作亮点和成绩,气势宏阔,图文并茂,简洁明快,装帧精美,便于携带,适于珍藏。画册包括概况介绍、领导关怀、服务发展、市场监管、消费维权、队伍建设等板块,选取能够代表青岛城市风貌的背景和反映工商工作创新发展的图片若干,形成策划文案,统筹策划设计制版,内页夹带红盾纪念金属徽章(或邮票、纪念封、工商LOGO书签等)赠品。选定专业单位承制。
(二)户外、经营场所公益宣传
1、发布户外公益广告
选择部分工商工作人员拍摄工商形象照片,制定统一的工商宣传户外广告样本,借鉴市南分局做法,发挥户外广告登记职能作用,鼓励各分(市)局自行对辖区户外广告空置情况进行动态掌控,对处在空置、闲置期的户外跨街、灯箱、道旗等广告载体协议免费投放工商形象宣传公益广告,力争在各辖区景点、重要街道、车站机场、商贸区等周边投放工商公益广告。承办重大活动期间,由市局选址,在重要区域、位置投放公益广告,具体投放事宜单列方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