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注册一家企业申请一件商标”活动的通知
各分(市)局:
商标是一个企业经济实力和市场信誉的重要标志,驰(著)名商标更是一个地区经济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体现。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是加快转变我市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载体。当前我市部分企业对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有的仅重视对有形资产的投入,而忽视对商标这一无形资产的注册和保护,导致我市商标注册总量偏低。据统计,截止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有注册商标4.2万件,而各类市场主体达到46万户,市场主体注册商标拥有率仅为9.13%,即每100个市场主体仅拥有9件商标左右,远低于先进地区,也与我市品牌之都的地位和形象极不相称。为此,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注册一家企申请一件商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总局《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加强行政指导,积极引导企业提高商标意识实施商标战略,全力提升我市注册商标总量,进一步夯实我市品牌之都的地位和形象。
二、工作措施
1、加强事前引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开展“五进工程”,即商标宣传进企业、进楼宇(写字楼)、进园区(各地工业园和开发区)、进社区、进学校,充分运用4.26、商标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以及3.15等大型活动期间,广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认识商标、利用商标、保护商标”的浓厚氛围。各单位要主动编印“商标注册指南”等宣传册,统一放置分(市)局(或各级行政审批大厅)及各基层工商所注册大厅,充分运用企业注册、变更以及年检等时机,主动宣传商标知识,引导企业注册商标。
2、加强事中服务。自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各单位要靠上做好服务工作,主动提出将企业字号作为商标注册以及加强其保护的行政建议。有条件的分(市)局可在名称查询环节,主动提示企业应考虑其字号与商标的一致性,以避免由于字号与商标的不一致导致企业增加宣传成本的不利局面。
3、加强事后跟踪。当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时,各单位要主动印发商标注册行政指导建议书,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充分利用举办新任法定代表人培训班、新设立企业回访检查以及日常走访巡查等时机,积极宣传商标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商标意识,督促企业及时进行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