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工商联工作的对象。工商联工作的主要对象包括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港澳投资企业等,私营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在区内投资的港澳工商界人士、原工商业者等。
三、充分发挥工商联的职能作用
11. 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大力支持、统战部组织协调、工商联具体实施、有关方面参与其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格局。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党的领导下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积极参与光彩事业、感恩行动及其他各种社会慈善事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致富思源、回报社会,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贡献。深入开展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评选表彰活动,不断扩大非公有制人士参评“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等的比例。大力宣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先进典型事迹,协助党和政府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支持所在企业建立党的组织,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重点做好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工作,力争3年内全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全覆盖。
12. 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工商联作为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和人民政协的重要界别,要认真履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要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不断完善参政议政调研模式,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参与自治区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贯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改善。引导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帮助其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推荐工作,有步骤、有计划地拓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渠道和规模。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要充分听取工商联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