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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
(2011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 重大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区非公有制经济有了长足发展,已成为全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招商引资的主要领域、繁荣城乡市场的主导力量、改革开放的推动力量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坚力量,在繁荣城乡经济、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与兄弟省区市特别是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起步较晚,总量不大、实力不强、区域发展不平衡、投融资渠道不通畅、管理模式落后、生产经营粗放、自主创新不够、发展后劲不足、高素质人才匮乏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反复强调指出,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从战略全局的高度,努力提升服务、优化环境、消除障碍、激发动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式发展。

  2.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坚持政治上放心、思想上放开、政策上放宽、发展上放胆、工作上放手,努力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开放环境、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切实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提升一产、壮大二产、做强三产”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路子,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建设,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在新的起点上实现跨越式发展。

  3. 目标任务。非公有制经济规模进一步壮大,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吸纳社会就业能力明显增强,构建和谐社会作用明显增强。到2015年,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到15万户,骨干企业达到100个,吸纳社会就业人员超过50万人,非公有制经济总量超过460亿元。到2020年,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到22万户,骨干企业达到160 个,吸纳社会就业人员超过80万人,非公有制经济总量超过9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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