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州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组织落实。
以特色农业发展为基础,以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为突破口,以培养新型农民为动力,以试点示范村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新阶段新农村建设。力争30%的村达到新农村建设基本要求。
实施440个村“整村推进”,扶持建设产业基地50万亩,完成扶贫搬迁2万户、8万人;减少贫困人口50万人,平均每年减少10万人。实施一批重点老区乡(镇)、贫困乡(镇)的片区开发,力争每个县市启动实施1-2个中片区域扶贫开发综合项目区建设,继续支持鹤峰县脱贫奔小康试点工作。
--由州农业局、州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组织落实。
坚持“一主三化”方针,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特色产业。有1-2个县(市)综合经济实力进入全省前30名,地区生产总值过百亿元的县(市)达到2个以上。
--由州经信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组织落实。
(五)建设生态文明
以实施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自然保护区建设为重点,大力植树造林,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新发展生物质能源林、木本药材、速生丰产用材林、优质油茶林和干鲜果基地332万亩。全州森林面积达到1800万亩以上,活立木蓄积达到600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68%。
新建一批木材综合加工利用、生物质能源、林副产品、茶油和木本药材加工企业,扶大扶强一批现有涉林企业,使规模以上涉林龙头企业达到45家,林业企业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林业综合产值达到160亿元以上。
--由州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组织落实。
以控制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为着力点,加大环境保护力度,重点抓好水资源保护、工业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保护,加强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严格环境准入要求,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建成和完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预警系统及水质自动监测网络、生态环境与辐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大力实施州域主要江、河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
加大工业和生活废水的治理力度,加快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积极推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0%以上的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60%的乡镇建成垃圾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总量排放达到省确定目标,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0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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