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恩施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十二五”时期,是恩施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打基础、谋长远、调结构、增后劲的攻坚时期,是坚持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绿色繁荣,建设全国先进自治州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组织实施好《恩施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保完成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对于加快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全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为建成全国先进自治州奠定坚实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各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解原则
(一)合理定位。对涉及政府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主要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突出重点。对《纲要》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实施“三州”战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战略重点以及各项任务中的重点内容进行分解落实。
(三)操作可行。对《纲要》中主要指标、重大举措、重大工程和项目、重要改革任务等要求明确、操作性强、有利于评价和考核的内容进行分解落实。
二、任务分解
(一)约束性指标
《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是各县市、各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必须确保完成。
1.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7%以上。
--由州教育局和各县市组织落实。
2.耕地保有量保持38万公顷。
--由州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组织落实。
3.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五年下降12%。
--由州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组织落实。
4.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确定目标。
--由州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组织落实。
5.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完成省确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