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快标准化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标准化技术机构的硬件和软件建设,提升标准化技术机构的业务工作能力,加大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资源的开发和应用力度,建立完善政府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兼容互换标准体系,不断强化“法人库”作为政府公共基础信息资源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推进组织机构代码标识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领域的开发和利用,逐步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标识为关键字的实名认证体系。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标准化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标准化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搞好配合协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质监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配合、标准化中介组织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各县市政府要成立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推进标准化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质监部门作为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要负责做好牵头和协调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通力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推动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政策引导,完善激励机制。各县市要把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按照“十二五”质量兴州规划,落实标准化工作相关奖励政策。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创新经费投入方式,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渠道,为标准化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加大培训力度,建立合作机制。要充分利用现有标准化资源,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和中介组织共同培训标准化技术人才的工作机制,加大标准化培训力度,大力培养实用型、师资型的标准化技术人才。“十二五”期间,全州企业标准化人员培训率要达到75%以上,骨干企业要达到90%以上。要加强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各行业的标准化专家库,为标准化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以“世界标准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等主题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围绕新农村建设、食品安全、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贸易技术壁垒等重点课题,面向社会、企业和消费者,开展多方位的座谈、研讨、论坛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标准、参与标准化活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