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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通用定额发票管理规定的公告

  填表说明
  1.适用范围:本表限停业或复业时,收缴或返还发票时使用,具体停业期限以核准停业通知书为准。
  2.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附件9:
  发票使用情况申报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机构所在地地址

 

联系电话

 

发票名称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数量(组数)

开具金额(元)

所属月份

发票状态

 

 

 

 

 

 

 

 

 

 

 

 

 

 

       
       
       
       

本单位(公司、个人)所申报的发票使用情况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内容,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受理人:           年 月 日   

   

录入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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