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1.适用范围:本表在首次申请领购发票和新增发票种类时使用。
2.保留票种是指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换票证及印有单位名称的冠名发票等暂时需保留的票种。
3.纳税人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所使用的发票名称。发票名称选择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时,纳税人需填写“行业类别”及“准购金额(元)”栏;发票名称选择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保留票种及其他时,纳税人需填写全部栏次。
4.行业类别栏:填写由主管地税机关已认定的营业税子目。
5.开具项目栏:由纳税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所需填写的开具项目。
6.单张开票限额(元)栏:
(1)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对于首次申请领购发票的,单张开票限额原则上按最低标准一万元设定;对于已领购使用发票的,单张开票限额原则上不得高于年平均每组开票金额的3倍。
(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对于首次申请领购发票的,限购数量可以确定为其销售楼盘可售房源数量的30%以下,单张发票开票限额可以确定为1 000万元以下。
(3)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对于上年或当年营业收入在1 000万元以上或已启动的单体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其发票首次限购数量可以确定为20组以下,单张发票开票限额可以确定为1 000万元以下;对于上年或当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1 000万元以下,或已启动的单体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其发票首次限购数量可以确定为15组以下,单张发票开票限额可以确定为100万元以下;其他纳税人的发票首次限购数量可以确定为10组以下,单张发票开票限额可以确定为10万元以下。
7.月累计开票限额(元)栏: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月累计开票限额原则上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单月最高月累计开票金额的1.5倍。
8.月累计退票限额(元)栏: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月累计退票限额原则上不得高于月累计开票金额的50%。
9.本表一式一份,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留存。
附件3:
准予使用发票通知书
西地税准用票〔2011〕 1 号
:(纳税人识别号: )
根据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你(单位)申请领购发票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准予你(单位)使用以下发票:
1.
2.
3.
税务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纳税人,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附件4:
不予使用发票通知书
西地税不用票〔2011〕 1 号
:(纳税人识别号: )
根据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你(单位)申请领购发票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予批准你(单位)使用以下发票:
1.
2.
3.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纳税人,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附件5:
纳税人领购发票认定信息变更申请表
纳税人识别号
| | 纳税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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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日期
| | 机构所在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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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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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发票名称
| 行业
类别
| 准购数量
(本/组)
| 单张开票
限额(元)
| 月累计开票限额(元)
| 月累计退票限额(元)
| 开具项目
| 准购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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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领购发票
认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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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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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申请理由: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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