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开展民生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和产业化示范
1.组织实施民生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实施减排技术成果转化工程,重点转化推广复合高效生物脱氮除磷、中水回用、水蚯蚓原位消解、污泥干化焚烧与热解和燃煤烟气脱硫脱硝等无害化处置技术,适用于企业废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的技术及集约化设备。实施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成果转化工程,重点推广慢性病类、妇女儿童类、急救类、康复护理类、中医药类、公共卫生类、眼耳鼻喉皮肤病类、计划生育类等8大类100项以上卫生适宜技术。实施服务业数字化技术成果转化工程,重点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商贸流通、文化传媒、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推广应用。
2.加强民生科技示范工程和示范基地建设。结合民生科技成果转化工程的实施,在全省各县(市、区)建设一批健康卫生、节能减排和灾害防治等方面的示范工程、示范基地;全面提高健康、安全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积极发展民生科技产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要率先开展民生科技综合示范,促进成果转化、推广;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县(市)要积极探索发展民生科技的新模式、新机制。
3.加快培育和发展民生科技产业。以民生科技成果为先导,加快培育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绿色建筑、国产化医疗器械设备等民生科技产业,加速形成现代服务业和社会公共事业产业。大力培育和扶持现有民生科技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和科技型企业,重点做大做强一批民生科技产业龙头骨干企业,争取到2015年,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形成民生科技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集群。
五、加快培养和引进民生科技人才
加快制定实施民生科技领军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发展行动计划。重点落实培养和引进资金,通过民生科技重大需求和任务的牵引拉动,锻炼和培养民生科技人才队伍,培育壮大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生态环境、防灾减灾等民生领域的专家队伍,加强对相关领域科技引领的顶层设计和指导工作。支持和吸引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向民生科技领域聚集,形成民生科技创新人才快速成长、高效汇集的良好环境。积极建设民生科技领域创新团队,逐步提高民生科技高端人才、创新团队入选省151人才工程和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的比例,争取到“十二五”末,民生科技领域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省重大科技创新团队的比例较“十一五”有明显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