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有较为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合理的组织架构,有管理机构和学术咨询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6.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在组建过程中依托单位资金投入较大,主管部门有较多的资金匹配。依托单位能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后勤条件和学术活动条件。能够对外开放并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申报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省内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大中型企业建设。依托企业必须是省内同行业的龙头企业,并已建有内部研发机构,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亿元,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其中近三年企业销售收入年增长率30%以上,每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5%;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可适当递减。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主要以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为主,着重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符合国家、我省经济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雄厚的研究开发实力,在省内同行业或同领域中技术领先,在国内有一定影响。
3.具有省内本领域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年龄不超过60岁,工程中心主任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有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程设计人员和能够承担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工人等专职人员30人,队伍结构合理、人员稳定,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比例不少于二分之一。
4.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场地、车间和基础设施,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00万元以上。经组建充实完善后,应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试验任务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承担并出色完成国家和省重大、重点科技任务。近三年,承担1项以上国家科技计划项目、2项以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获得1项以上国家或省级科技进步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或获得2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年人均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和技术基础,以及较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
6.有较为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合理的组织架构,有管理机构和工程技术咨询机构,有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管理制度。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高效”的运行机制,已初步形成良性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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