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培育扶持优势产业链。围绕石化、先进装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制定优势产业链扶持目录,实行分类扶持。对优势龙头项目,列入市重点工程,并在土地、融资、能耗和减排指标上予以适当倾斜;对紧缺的补链项目,优先安排市级统筹建设用地指标和融资支持,加大引进培育力度。以利益链推进产业链,鼓励纵向一体化的资本运作和资产重组,促进大企业与其配套服务的中小企业形成稳定的协作配套体系,建立战略联盟。以功能区建设推进集群发展,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县(市)区和卫星城重点功能区块等工业集聚区,开展产业链集群创新,推进建设一批优势产业集群示范区。加大产业链培育扶持力度,在整合部分工业调整转型专项资金用于产业链扶持的基础上,市本级财政2012年起3年内每年新增安排2000万元共同设立产业链培育资金,用于列入市优势产业链目录的龙头企业、配套企业进行产业链战略联盟、适配性技术改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组织方式的创新等。
(二十二)以总部经济为抓手强化服务业引领作用。落实总部经济优惠政策,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为目标,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发展成为资本运营型、科技导向型、文化创意型、规模经济型或综合集团型总部企业,大力发展创新研发、集成制造、系统销售、售后服务“四位一体”的企业总部和总部经济基地,将部分生产加工环节转移到更有竞争优势的区域。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和进口升级行动,积极推动二三产业分离和产业基地建设,促进我市产业链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的高端延伸,向集约集聚发展转变。
(二十三)加快新兴产业培育。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完成并发布实施“1+8”规划体系,抓紧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和细则,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和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发展空间优先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化细化《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意见》,确保财税、金融和资源要素保障等方面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培育扶持海洋新兴产业和海洋经济重点区块。
七、优化政府服务,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二十四)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组织闲置用地清理,对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土地闲置费按土地出让金额度或划拨价款的20%收取;闲置满两年的,由国土资源部门报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推进产业功能区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示范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开发区(园区)产业项目用地分类评价体系,提高用地容积率和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稳步推进土地整理和围垦,大力推进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项目用地报批供应手续,加快土地供应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