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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协同控制。对妈湾电厂和主要燃油电厂实施低氮燃烧器改造和烟气降氮脱硝工程,加快高污染锅炉淘汰和工业窑炉“油改气”工程建设。推进油品升级,实施更为严格的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控制。到201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大于360天。(市人居环境委牵头)

  (八)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建设东部垃圾焚烧厂等6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老虎坑污泥处理工程等3座污泥处理设施。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土壤重金属、毒害有机污染物防治。到201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市人居环境委、城管局牵头)

  (九)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建立更严格的环保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完善大气、水、海洋、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和主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市人居环境委牵头)

  (十)严格基本生态线管理,构建“四带六廊”自然生态安全网络。加强湿地生态系统、地带性森林植被生态的保护和修复,推进大鹏半岛、田头山、铁岗-石岩湿地、塘朗山苏铁、清林径等5个自然保护区和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建设。建立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繁育基地和救护中心,实施近海增殖放流和人工渔礁投放。与香港合作共同建设河套地区生态廊道、米铺与福田红树林自然保护合作区生态修复项目。建立全市生态补偿机制。(市人居环境委牵头)

  (十一)建成约300公里区域绿道、约500公里城市绿道和约1200公里社区绿道。推进梧桐山国家级风景区规划建设,新建11个森林(郊野)公园和50个社区公园。开展生态风景林、沿海防护林、水源涵养林以及其他各类绿地建设,推行屋顶绿化和垂直绿色。到201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5平方米。(市人居环境委、城管局牵头)

  十、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全面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努力做到“四个先行先试”,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动力源泉。

  (一)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深化大部门制改革,完成区级政府机构改革。优化行政层级,发展新型功能区。创新基层管理体制,增强基层综合服务功能。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体制。(市编办牵头)

  (二)推动行政审批法治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精简审批事项,实行审批事项、流程、时限的公开透明运作。推行网上审批,完善并联审批制度。强化行政问责制,健全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体系,推动绩效审计立法。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市法制办、审计局牵头)

  (三)调整完善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系。实施第四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建立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政府投资体制机制。(市财政委、发展改革委牵头)

  (四)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积极争取在国家服务业税收制度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市地税局、金融办牵头)

  (五)推进科技银行、中小银行试点工作,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健康发展。(市金融办牵头)

  (六)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整合土地、资产、财力等政府资源,建立规范化和市场化的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引导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加快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福利等领域引入社会资本的步伐。深化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多元化的公用事业投资和运营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七)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实施促进社区股份经济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集体合作经济转型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改革办、法制办牵头)

  (八)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九)推进价格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价格和环保收费形成机制。推进环保收费制度改革,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试点小区垃圾分类收费,探索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及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使用制度。深化公用事业价格改革,推进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加成,探索建立交通拥挤收费制度。(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委牵头)

  (十)推进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建设。推进有线电视网络资源的改革重组。建立政府资助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文艺团体及公共文化设施投入和运行机制,出台公益文化活动赞助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局牵头)

  (十一)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建立购买服务的监督考核机制。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市改革办、财政委牵头)

  (十二)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扩大事业单位法定机构改革试点范围,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探索职业年金制度,完善绩效工资制度。推进区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编办牵头)

  (十三)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建立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逐步扩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出台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的有关规定,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推动制定非营利组织条例、行业协会商会条例。开展基金会登记管理试点。(市改革办、法制办牵头)

  (十四)建设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推进高等教育办学与管理模式的改革,深化公办中小学校改革,推进中招中考和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事业发展,扩大教育开放。(市教育局牵头)

  (十五)创新公立医院管理模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药分开制度改革,建立公立医院全成本核算制度,完善公立医院激励性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建立政府向民营医院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新机制,促进各类医疗机构平等竞争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卫生人口计生委牵头)

  附件4
  深圳市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年十项重点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做好这一年的《规划纲要》实施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规划纲要》,2011年重点抓好十项重点任务以及支持十项任务的109项具体工程项目。各责任单位要以十项重点任务为抓手,以点带面,全力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投融资改革以及项目审批等关键工作,大力简化审批流程,确保各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与集聚区建设

  市政府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集聚区建设专责小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规划国土委、财政委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专责小组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振兴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和入园标准,落实产业基地和集聚区用地;考核和评估产业发展情况。牵头单位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工作,制定产业基地和集聚区的建设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集聚区的规划建设工作在2011年取得实质性进展。市、区有关部门要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百强企业,全面启动12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11个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工作,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计划;加快集聚技术资源、研发资源和人才资源,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高点;开展产业准入和配套政策研究,创新投融资和管理运营模式。

  表1 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集聚区建设重点工程项目

重点工程项目

主要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1

大沙河创新走廊研发及总部基地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茶光工业区改造项目争取年内动工。

南山区政府

2

深圳湾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部基地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深圳湾科技生态城”年内开工。

市国资委、市投资控股公司

3

留仙洞新兴产业总部基地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加快推进入驻项目的协调服务。年底前完成南湾工业区改造规划方案的申报审批工作;大中华物流园区改造项目于9月前完成与大中华集团谈判,12月底前完成规划方案申报。

市科工贸信委

4

坝光新兴产业基地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坝光社区整体搬迁工作2011-2012年工作推进方案》,加快推进坝光新兴产业园区的整体拆迁、居民安置和填海工作。年内基本完成坝光新兴产业基地核心区整体搬迁工作;推进安置区建设,东区Ⅰ标主体年底封顶,东区Ⅱ标和西区Ⅰ标完成基础工程,启动西区Ⅱ标的招标工作,完成部分基础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

5

华为科技城新一代通信产业基地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12月底前启动前期工程各项筹备工作。

龙岗区政府

6

光明新型平板显示产业基地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年内完成旭硝子玻璃基板项目11万平方米的土地整备工作,加快推进华星光电市政配套道路东长路、东明大道的土地整备工作,完成塘明路改造项目的土地整备工作,完成GM-R-03、GM-R-02两块居住用地共7.2万平方米的整备工作。

光明新区管委会

7

深圳软件产业基地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年内完成软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基础施工,开展主体施工。

市国资委、市投资控股公司

8

坪山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核心区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加快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建设,包括医疗器械标准厂房、生物医药生产厂房、实验室、化学品库以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12月底前加速器主体结构工程完成75%,完成投资3.5亿元。

坪山新区管委会

9

现代农业生物育种创新示范区(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完成拟订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和扶持政策措施。12月底前落实核心区六大科技园区项目用地,引进国内外生物育种创新团队和企业,开展生物育种示范与推广。

市农业局

10

蛇口网谷互联网产业基地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12月底前完成宝耀大厦2万平方米新建产业用房、宝耀片区16万平方米新建产业用房、槟榔园配套宿舍改造建设。年内引进5-10家较大规模的互联网企业。

南山区政府、招商集团

11

龙岗核电产业基地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12月底前完成基地总体建设方案及配套政策初稿编制工作报市政府审定,做好中广核集团公司下属8家企业以及其他3家新能源企业的入驻工作。

龙岗区政府、中广核集团

12

坪山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9月底前成立基地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启动产业基地规划工作,开展产业准入和配套政策研究。以比亚迪与奔驰合作项目落地为契机,推进与惠州在大亚湾双方边界共建“新能源产业合作示范区”。

坪山新区管委会

13

罗湖莲塘互联网产业集聚区

9月底前成立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推进罗湖互联网产业园区二期建设,加快莲塘片区升级改造,启动莲塘片区互联网产业基地规划编制。12月底前完成莲塘片区互联网产业基地规划编制,做好互联网产业园区企业培育和服务工作。年底力争园区产值达到15亿元,启动园区二期建设。

罗湖区政府

14

盐田大梅沙成坑基因产业集聚区

9月底前成立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启动产业集聚区规划编制和配套政策研究工作。12月底前开工建设基因产业园总部大楼、研发中心。

盐田区政府

15

光明太阳能产业集聚区

9月底前成立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年内完成集聚区内14块招拍挂产业用地的整备工作、已征转、收土地的清场移交、德源木器厂的整体搬迁以及新能源产业园及科技公园周边地区地块清理移交。

光明新区管委会

16

南山智能电网产业集聚区

9月底前成立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完成“深圳智能电网产业园”规划方案设计。加快推进南山智能电网产业园新能源发电储能应用示范和检测平台建设。

南山区政府

17

福田国际电子商务集聚区

9月底前成立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年底前完成福田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1号楼改造工程,新增办公面积7300平方米,力争引进互联网企业22家;实现铭可达物流园非互联网企业置换面积1.2万平方米,改造成为2万平方米的电子商务产业园。

福田区政府

18

光明电子信息材料产业集聚区

9月底前成立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启动集聚区规划方案设计和配套政策研究,年底前完成规划方案设计。

光明新区管委会

19

坪山动力电池材料产业集聚区

9月底前成立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启动集聚区规划方案设计和配套政策研究,年底前完成规划方案设计。

坪山新区管委会

20

华侨城创意文化产业集聚区

9月底前成立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开展产业集聚区规划及改造提升工作。年内完成投资4.4亿元,建筑规模达32万平方米,产值达13.6亿元,入园企业达到160家。

南山区政府、华侨城集团

21

大芬村油画集聚区

9月底前成立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年内完成布沙路北侧的大芬油画村东区、布沙路南侧星威制品厂、茂业周边地区和大芬工业区等片区进行更新改造提升的前期工作,推动园区内企业集聚。

龙岗区政府

22

深圳创意信息港

9月底前成立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开展规划设计工作和配套政策研究。年内完成项目核准、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建筑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

市委宣传部、深圳报业集团

23

深圳航空航天产业集聚区

9月底前成立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完成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12月底前完成选址等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建设。

宝安区政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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