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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质安〔2011〕919号)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4号)和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安生〔2011〕6号)精神,特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关于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4号)和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安生〔2011〕6号)精神,为继续深入开展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创先性、长期性,结合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健全完善以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为核心的考评体系,科学评定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进企业全员、全部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建设。
  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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