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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昌江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督查意见整改情况报告的函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昌江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督查意见整改情况报告的函
(昌府函〔2010〕199号)


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贵办《关于昌江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督查的函》收悉,我县十分重视,认真对照督查意见逐项进行检查,并制订整改方案。现将方案随文上报贵办。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昌江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督查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收到《关于昌江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督查的函》后,我县十分重视,由分管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工作协调会,听取项目业主县住建局的有关情况汇报,并责成县住建局提高思想,统一认识,认真按照省的意见逐项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方案。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有关填埋库区积区情况

  由县住建局购置抽水泵,安排专人看管,及时从填埋库区抽水排放至场区周边排洪沟,在运营公司进入管理前,认真做好填埋库区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二、有关运营机构组建情况

  县政府于8月18日召开常务会讨论确定,对我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运营实行“经费包干,企业化管理”模式,由县住建局向社会公开招标运营公司并签订合同委托运营。县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责成县环卫站抽调人力于9月19日进入场区进行试运营,同时要求县住建局全力以赴抓紧做好招标发包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示,请求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支持和业务指导,尽快完成运营管理机构的组建工作,预计2010年10月中旬前完成运营单位招标工作,10月底前可正式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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