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做好2011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津工商竞争字〔2011〕4号)
各工商分局,滨海新区工商局,市局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对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黄打非”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1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职责。面对国际国内环境的新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清醒认识和把握形势,切实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高度,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高度,站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扫黄打非”、互联网治理、手机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整治、查处取缔黑网吧、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整顿手机多媒体市场秩序、打击非法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等各项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市场监管,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认真查缴封堵非法出版物。2011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行动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查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以及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专项行动,着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要全面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及对地下非法印刷窝点的打击,严防非法出版物在境内印刷、复制;要集中力量对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场所,学校周边相关店铺、摊点,繁华街区、旅游景点等易发问题部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防范非法出版物在市场上传播,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