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肃考核、狠抓落实。此次活动由济南市中小企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组织安排,济南市中小企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对律师仲裁员的服务进行考核,主动搞好律师仲裁员与中小企业的协调、对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推动律师仲裁员与中小企业结对帮扶,为活动开展提供保障,做到活动有计划、有措施、有场所、有人员、有时间、有效果。仲裁员律师应按照服务协议约定的工作方式和承诺进行服务,并做好服务日志,将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作详细记录并按时上报济南市中小企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济南市中小企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按照实施方案定期就律师仲裁员所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回访,并根据服务回访内容和仲裁员服务日志建立服务档案。
(三)及时总结、务求实效。通过与中小企业座谈、向中小企业进行服务回访,及时总结中小企业法律需求,不断深化服务内容,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要善于总结经验,召开推进会,介绍活动经验,促进活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宣传、树立形象。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专栏等载体,大力宣传开展律师仲裁员向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活动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开展取得的实效,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新典型、新经验、新做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全面提升济南仲裁的社会形象。
附件2:
济南市“百名律师仲裁员服务百家中小企业”
活动服务承诺书
为落实《济南市“百名律师仲裁员服务百家中小企业”活动实施方案》,切实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本人谨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约定,向签约企业提供“一对一”的免费法律服务。
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对所了解的甲方之商业、管理秘密予以严格保密。
三、在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遵守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
四、协议履行期内服从济南市中小企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的组织和协调。
五、严格遵守服务协议约定的工作方式和工作原则,建立服务档案,接受济南市中小企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的服务考核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