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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抗洪救灾预防疾病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四、加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要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工作,密切注视受灾地区的传染病疫情动态,及时收集、汇总、上报有关疫情信息。同时,要成立疫情处理工作队,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做好相关物资准备,一旦出现疫情,及时予以处理,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疫情监测,做好疫情报告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肠道门诊工作,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掌握和分析当地的疫情动态。一旦发现疫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果断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减少二代病人的发生,降低病死率,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对不报、迟报、漏报疫情而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单位和个人,要按《传染病防治法》追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做好抗灾防病物资贮备工作
  各级政府要将救灾防病放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救灾防病工作,做好抗灾防病相关物资的储备,以备可能出现的连续洪涝灾害。一是生活用品,如帐篷、被子、蚊账、食品、饮用水等的储备;二是抗灾救治临床用药品,如外科救治用药、胃肠道传染病用药、皮肤病防治用药等;三是环境“消杀灭”常用药品,如环境消毒、饮用水消毒的含氯消毒剂,杀灭有害昆虫的菊酯类杀虫剂,灭鼠药等。四是进一步学习熟悉《防城港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防城港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助应急预案》等各种应急预案,做好救灾防病知识储备工作。
  六、强化宣传,大力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防病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人员深化灾区大力开展以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为主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活动,教育群众注意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屠宰病死禽畜和食用变质不洁食品,培养卫生饮食习惯,提高自身的防病能力。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DVD、板报、宣传画等多种渠到,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普及防病科学知识,宣传教育面要覆盖所有受灾村屯和学校,使群众懂得如何预防疾病。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避免炒作,避免引起群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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