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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活动的通知

  五、表彰方式

  被评为自治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社,由自治区农业厅命名、授牌。

  六、其他事宜

  (一)各市要坚持条件和标准,严格把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好中选优,推荐真正符合条件和标准的合作社。

  (二)请各市于10月31日前将审查意见及推荐申报材料报我厅经管处。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经管处联系。联系人:覃伟,联系电话:0771-5704493。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推荐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推荐表

  被推荐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所在地区:          县(市、区)
     乡(镇)    



广西农业厅印制
二O一一年 月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信息表

合作社名称

 

通讯地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手机/电话

 

性别

 

Email

 

工商登记时间

 

合作社领办人身份

大户/龙头企业/普通农户/其它组织

成员人数

 

社员分布

本乡/本村/本区县/跨区县

成员出资总额(万元)

 

成员持股

人数

 

 

主要业务范围

 

种植/养殖/加工/贮藏

 

/运输/其它

服务内容

生产资料购买

/产品销售

/技术服务/其他

生产组织模式

 

一体化/公司+合作社+农户

 

/合作社+农户

 

有固定

办公场所

是 / 否

产品商标名称

 

品牌类别

无公害/绿色/有机

依托产品

及规模

 

示范基地面积

 

带动农户数

 

带动基地面积

 

获得过何种

奖励、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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