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产品认证后补充检测和监督抽检中出现不合格产品的持证人,要报请农业部暂停其全部产品认证证书的使用,并责令限期改正。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整体认证工作是在我国现有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框架内,对无公害农产品工作的开拓和创新,要求高、政策性强、意义重大。各市、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资质从严、积极推动、稳步推进的原则,对主体资质、质量控制、证后监管等达到相应条件要求的申请人,成熟一个推荐认证一个。
(二)强化培训宣传,切实做好服务。整体认证是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新模式,我厅将有计划组织对各市、县(市、区)主要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各市、县(市、区)农业部门也要有计划开展整体认证方面的培训宣传和服务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本市、县(市、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的专项培训。通过宣传整体认证和标准化示范创建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无公害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形成无公害农产品与农业标准化生产紧密衔接的良好机制。
(三)加强政策支持,确保取得实效。各市、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整体认证申请人的指导、扶持,积极争取财政、发改等部门的支持,在资金投入和政策上予以倾斜,保障认证后监管人员、经费到位,确保整体认证工作取得实效,成为当地农业品牌建设的重要抓手,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证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2011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
二、材料目录(含页码)。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有商标产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初加工产品)等复印件。
四、《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
五、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包括申请人基本生产情况简介、组织管理机构图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具体到人)、产品检测管理、记录管理、教育培训、质量安全控制、产地环境保护、病虫草害防治、农药使用管理、肥料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文件和制度,产品检测的原始档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