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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


  对产品认证后补充检测和监督抽检中出现不合格产品的持证人,要报请农业部暂停其全部产品认证证书的使用,并责令限期改正。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整体认证工作是在我国现有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框架内,对无公害农产品工作的开拓和创新,要求高、政策性强、意义重大。各市、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资质从严、积极推动、稳步推进的原则,对主体资质、质量控制、证后监管等达到相应条件要求的申请人,成熟一个推荐认证一个。

  (二)强化培训宣传,切实做好服务。整体认证是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新模式,我厅将有计划组织对各市、县(市、区)主要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各市、县(市、区)农业部门也要有计划开展整体认证方面的培训宣传和服务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本市、县(市、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的专项培训。通过宣传整体认证和标准化示范创建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无公害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形成无公害农产品与农业标准化生产紧密衔接的良好机制。

  (三)加强政策支持,确保取得实效。各市、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整体认证申请人的指导、扶持,积极争取财政、发改等部门的支持,在资金投入和政策上予以倾斜,保障认证后监管人员、经费到位,确保整体认证工作取得实效,成为当地农业品牌建设的重要抓手,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证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2011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

  二、材料目录(含页码)。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有商标产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初加工产品)等复印件。

  四、《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

  五、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包括申请人基本生产情况简介、组织管理机构图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具体到人)、产品检测管理、记录管理、教育培训、质量安全控制、产地环境保护、病虫草害防治、农药使用管理、肥料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文件和制度,产品检测的原始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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