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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二五”知识产权人才规划》的通知

  (五)加强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适应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的需要,加强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重点培养一支熟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国际规则、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六)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区县设立一批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加强重庆理工大学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扩大知识产权人才培训规模。依托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邮电大学等高校的学科和人才优势,至少建立5个知识产权专业硕士点、3个博士点、1个博士后流动站和3个全国性知识产权高端科研机构。
  四、主要措施
  (一)实施“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
  组织实施“十百千万人才知识产权工程”,有计划、分步骤重点培养10名知识产权领军人才、100名知识产权中青年专家、1000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才、10000名企事业单位和服务业知识产权专业实务人才。
  1.领军人才培养引进计划。以国家和我市重大人才培养计划、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国际合作项目为载体,着力培养、引进10名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的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包括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区域产业知识产权战略政策研究、知识产权代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2.中青年专家培养计划。采取送出去培养、研修培训、挂职锻炼、到培训基地任职等多种形式,重点培养100名懂专业、懂法律、精通外语、熟悉国际规则,满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求的中青年专家人才和知识产权师资队伍。
  3.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队伍建设计划。以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专业工作水平为重点,构建理论教育、业务培训、素质培养、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培养体系,培养1000名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部门、区县、园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
  4.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围绕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和生产经营活动,着力培养8000名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熟悉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知识产权资本运作、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具有较高管理水平的知识产权实用人才。以知识产权代理、预警分析、资产评估、质押融资、交易经营等知识产权服务人才为重点,着力培养2000名知识产权服务业专业人才队伍。
  (二)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及知识产权公共平台等,发挥其学科和人才优势,采取研修培训、学术交流、课题研究、挂职锻炼、企业兼职、出国深造等多种措施,培养一批知识产权师资队伍。
  (三)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政策引导
  1.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政策。研究出台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在职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政策,制定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完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职称评定、选拔使用等制度。改革和完善职称评定制度,将专利创造、运用绩效纳入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条件。加强知识产权人才跨地区跨部门交流和挂职锻炼。强化知识产权人才使用导向,鼓励和支持人才在工作实践中创新和成就事业。支持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学科专业。加大知识产权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在国外知识产权机构、跨国公司及中介事务所中的高端专业人才。
  2.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投入。设立“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专项资金,将其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应安排一定经费用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企事业单位应从科研经费或管理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经费用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社会培训机构、行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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